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政策逐步实施,广大农村优先的发展思路逐步显现。改善农村基本面貌,完善农村道路设施,丰富人们的精神思想。其中完善农村乡镇道路设施对于相关交通设施设备企业来说是一次发展机遇。其中包括市电路灯,太阳能路灯,交通标牌灯一大批基础设备。
报告明确要求:巩固和完善乡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乡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乡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乡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1. 创新建设理念。
“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理念和“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四个好”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一致的。在新时代乡村发展的趋势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下,应该着重强调生态保护、产业升级、文化传承、社会进步,结合实际深化和丰富每一个理念的内涵,建立一套涵盖乡村五大建设的标准体系,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
2. 坚持实施“五大行动”。
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是乡村建设抓手,关键在落实。应把分类指导与分层指导结合起来,贫困地区继续集中脱贫攻坚,确保如期脱贫,同时规划好脱贫之后的巩固、提升、振兴;普通地区在产业提升和环境整治上下大功夫,整体提升建设发展水平;条件好的地区在彰显特色上做文章,更加注重文化传承,着力打造精品,争创全国一流。
3. 推广“小组微生”模式。
“小规模聚居、群体布局、生态建设”源于成都的创新,经过总结提炼,已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成功模式。2014年,中农办曾把这一做法印发全国。该型号适用于平原,丘陵和山区;它适用于于新建定居点,也适用于改造适应性广泛的旧村庄。应结合旧村改造行动,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典型模式,防止一些地方借口从乡村振兴开展大规模的拆迁和建设。
4. 探索建设田园综合体。
田园综合体应是以农民为主体,循环农业、创新农业、农业体验和田园社区有机结合的新型美丽乡村。它应该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载体。应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探索。这些年建成的一批新乡村,比较接近田园综合体,可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进行改造。
5. 深入开展“四好村”创建。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关键是读“尊重,引导,激励,支持,组织,维护”的“十二字”,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四好村”的建立是一个全面把握,激发农民群众内在力量的过程,是一个不可动摇的过程。应当重在创建,解决好为谁建、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建的问题。去年以来,各地都有一些探索,应尽快总结实践中的创新,在全省范围实实在在抓几件事,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6. 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要振兴乡村,必须解决好人民、土地、货币问题,这是一个大问题。人们已经认识到,只有在乡村内部打转,道路越窄,就会走到死胡同;在许多地方,“城乡协调”最终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违背了原来的意图。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人才应当作为突破口,实施人才强村的战略,制定激励政策,吸引大学生,军人和农民工回乡创业。
7. 加快健全乡村治理机制。
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是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关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有效治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基层探索。可组织专门研究分析全省不同类型地区的一批典型案例,从中总结出较为成熟的经验,并在适宜地区推广。
8. 遵循乡村演进发展规律。
这些年,我们审视新乡村建设历程,环顾省外、国外的情况,从乡村与城市、新村与产业、村庄与自然、村庄与村庄、村庄与历史文化等多种关系中,去找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看到了互动、融合、和谐、差异、传承和自治等规律性的东西。这些思想逐渐得到认可,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验证和深化。当前应重点研究乡村振兴与城市化的内在联系,找到城乡融合的肌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